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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11/24


· 01 ·


“婚姻”这个话题庞大又复杂,我只取一瓢,那就是“婚姻里的孤独感”。


为了让我的思绪不那么飘逸,也为了让你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读下去,我必须一开始就立场坚定、旗帜鲜明地表达我的态度,如下:


  • 婚姻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;
  • 婚姻只是你选择的生活方式之一;
  • 婚姻里的孤独本质上是自由与规则的冲突;
  • “婚姻”与“爱情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;
  •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“婚外情”这回事,也就无所谓“出轨”与否;
  • “一夫一妻制”是某个阶段性的历史产物;
  • 婚姻关系是“友情”与“亲情”的混合,“爱情”占比很少;
  • “婚姻里的孤独”是再正常不过的状态,几乎存在于每一对伴侣之间,有时就是常态;
  • 婚姻绝不是爱情的坟墓,也不是爱情的延续,你别害怕,也别期待太高;
  • 婚姻存在的意义是自我完善、自我成长。

若以上你绝不同意,那就一定是孤独的,而且连孤独感的缘由都不知晓,是稀里糊涂的孤独,而非明明白白的孤独。


也许你活在某种“幻想”里,比如:婚姻会让我们更相爱、我必须一生只爱一个人、也会终生被另一个人所爱、这个人要忠贞不渝、我们彼此相依永不分离、不表达他就知道我的需求、并照顾我的感受……




这些“幻想”之所以根深蒂固很大程度是受“文化”影响,载体是小说、童话、故事、影视作品、神话、传说。


那些美丽的公主与勇敢的王子在经历诸多磨难后,“终于走进了婚姻殿堂”、“从此,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”,这些“谎言”都在传递:婚姻是让爱情长相厮守的最终归宿;只要两个相爱的人结了婚才是爱情最完美的结局。


与此同时,我们又被“残缺幻想”吸引。


如同王子公主必须要经历苦难折磨才能在一起,否则就是“不完美的”。还有诸如多边恋情、单恋、相思、暗恋、虐恋、无法碰触、生死别离等,我们之所以心心念念,是因为内在有一个扭曲又顽固的声音:他们必须结合,否则就是痛苦。


幻想,让我们一次次憧憬着美好,一次次心存不灭的亲密之火,却又一次次失望和惆怅。但,幻想必须存在,因为这是我们活下去的唯一动力。


这个悖论本身就是亲密关系的意义感。




拨开一切幻想,现实婚姻中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:


“我们住在同一所房子里,在同一张饭桌吃饭,在同一张床上睡觉,可是,我们之间却形同陌路”;

“我们就像一起合租房子的租客”;

“我们除了养孩子,没有别的交集”;

“我们彼此厌倦着、嫌弃着、忍耐着、妥协着”;

“我们对彼此的身体早已不感兴趣,做爱就是筹备已久的任务”;

“我们除了做爱,平时根本不愿碰对方”;

“只有吵架让我觉得他还存在”;

“除了吵架我们都不怎么说话”;

“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,如同他也不感兴趣我想什么”;

“工作是我避免和他在一起最有用的法宝”;

“这么些年,好像我根本不懂这个人”

“我认为我没有用了,婚姻也就结束了”

“不就过日子嘛,哪想那么多事儿”

……


这些话是否耳熟?是否让你更悲观?也许你也不知道,但现在就可以去思考:婚姻让两个人在一起的意义究竟在何方?


也许工作原因我遇见的都是不幸婚姻,但我深信他们是一面面镜子,折射出了婚姻里的孤独;我也确定伴侣相爱只是一部分,还有一部分如上所述,在婚姻中孤独前行,只是程度各有不同。





· 02 ·


那,我们为何还要结婚呢?


“结婚”是一种选择,你当然可以选择不结婚;“离婚”也是一种选择,取决于你的自我评估。



人们选择结婚开始是相似的,譬如:为了繁殖后代、为了爱情、为了不分开、为了亲密、为了分享、为了相互扶持、为了彼此照料、为了见证、为了让人生变得更加完整……


但没有一条理由是:为了孤独。


于是,一个必须要谈及的事实出现了:究竟是什么,让本该互相滋养的婚姻变成了孤独的载体?


倘若回答这千古一问,最终还是要回到细致的心理学,但在此之前我想先从大的面向粗略谈谈。



· 03 ·


再次重申,婚姻是契约。


这份契约详细规定了甲乙(夫妻)双方的责权利,在法律层面表现为“婚姻法”、道德层面表现为“忠诚”、利益方面表现为“共赢”,内心层面表现为“确定感”


我随便从《婚姻法》中摘录了几条:


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保护妇女、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。实行计划生育。


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需要扶养的一方,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。


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,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禁止溺婴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。


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

当一对相爱的人准备结婚的时候,很少有人去在意他们正在签署一份法律协议(即便会有相关培训)。


且协议内容对双方的责任、义务、权力、社会关系、财产分配、繁衍后代、教育等都做了明确规定,以及违反之后相应的处罚措施。


当要去在意这份“协议”时,多半正是他们第一次有了撕毁协议的想法,正处于婚姻危机之中。


仅仅是看这些条文本身就让人产生一种“甲乙双方感”,这与爱情、幸福毫不沾边。“协议”本身意味着“合作”,而合作的基础是“共赢”。


著名学者周国平说:“婚姻中不存在一方单独幸福的可能。必须共赢,否则就会共输,这是婚姻游戏铁的法则”。


这对深陷爱情中的人来说简直残酷至极。很多刚开始结婚的人,宁愿选择无视这份协议,以避免破坏那份美好。然而,事实的确如此。


婚姻从一开始就被法律限定了自由。至于法律为何如此,那就是另一个故事范畴了。


有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,束缚自由,败坏扼杀爱情,在本质上注定了不会幸福。也有人观点恰恰相反,认为正是婚姻让爱情变得稳定,因为在他们眼里,爱情是飘忽不定的、是一场没有结局的、短暂的美好。





· 04 ·


在另一面的文化道德领域,很长时间包括现在依然憧憬:夫妻双法必须忠诚于彼此。


历史上,有太多文艺作品都在描述:那些忠诚与背叛、那些贞节牌坊、那些寡妇门前、那些欲望与惩罚、那些偷情与忠贞、那些被婚内婚外阻隔的爱情,冲击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。


我想说的是,冲击人们的不是“规则”、“不应该”、“忠诚”,也许是其反面的“突破”、“野性”、“叛逆与性”,是这二者所导致的冲突!而这冲突,每个人都有。


“规则”的成立是需要被甲乙双方认可,若一方持怀疑态度,规则就已被破坏,即便表面还在合作。


还有,那些无法写入法律条文的、不能拿到桌面上的、不能堂而皇之见阳光的。我们给它取名为“潜规则”,有些潜规则人尽皆知变成了某种文化,譬如送礼、送红包、托熟人、随份子等,尽管意识有些莫名的“不自然”。


潜规则的本质是突破规则,“婚外情”、“一夜情”就是对婚姻这张协议的突破。

所以,你若想尝试突破规则给你带来的“爱的自由”,那就要承受突破规则带来的种种,譬如婚姻法的惩罚、内心道德层面的愧疚,以及其他经济、人际、利益的损失,这是理所当然的,也是自由所付出的必要代价。


人们可以通过结婚证书统计出全国有多少对“在编夫妻”,但绝对统计不出有多少对“编外夫妻”,就算有超能力知道有多少人“肉体出轨”,也无法统计有多少“精神出轨者”,如同无法知晓人们性幻想的对象有多少。


这也注定,你不知道有多少“婚姻中的孤独者”,除了他们自己。




· 05 ·


婚姻还有个特征,那就是内心的“确定感”。


结婚之人最初在意的绝不是《婚姻法》,而是确定感。


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”是对婚姻确定感的期待,那一刻从未有人想过要离婚。


很多人不清楚(或是潜意识不相信)让他们白头的不是爱情的山盟海誓,而是婚姻的通力合作。


在我看来漫长一生只爱一个人很难,和一个人待在婚姻中一辈子却不难。只是,这需要忍受孤独。


这份孤独恰恰来自“确定感”。


当一个人知道余生都会固定和同一个人吃饭、睡觉、逛街、生孩子、买菜、支付房贷、旅行……的时候,潜意识是很沮丧的,虽然有时也有琐碎的幸福。


同时,这个人又不可避免的会知道你的全部。比如你的假牙、你的汗脚、你屁股上的痣、你的便秘、你睡觉打呼噜放屁;还有你的自私野蛮、你不堪的过往、你的父母其实不是你亲生父母等。


一切真相与谎言都会水落石出,所谓爱情中那些“你掉光了牙我会吻你的牙床”在此刻很容易被打脸。


而更确定的,是彼此还要天天在一起,往后余生,也如此。且不说柴米油盐给孩子换尿布这些事,单是这份确定感就十分可怕。


爱情之所以美丽,恰恰是由于“不确定”:


你们不知明天是否还能在一起,不晓得下一个雨天他还会不会送伞,顺便收到一大捧红玫瑰,也不晓得你的需求是被拒绝还是满足,也不敢保证得到与失去、明天与意外哪一个先来……


所以,你就需要更多确定感。需要展示你的魅力与才华,需要发明更多吸引对方关注的小妙招,来增加“不确定中的确定”,如同孔雀的开屏、响尾蛇的舞蹈、变色龙那绚丽的皮肤。


爱情来自不确定到确定的过程之美,而婚姻,则失去了这机会。这又是个悖论,我需要确定,但我又恐惧确定。


特别对没有安全感的人更是如此,就像许多找我的人,他们可以排队等候一两年,一旦和我确定见面就开始打退堂鼓,甚至不想要见面。


他们被“遥远的思念”和“触不到的在一起”吸引着,如同爱情。




以上,就是我在相对“较大”轮廓下的描述。不得不说,无论确定感,还是婚姻法、忠诚与共赢,我都是在谈人性永恒的矛盾:规则与自由。


*冰千里:知名心理咨询师,温暖又孤独的老男人,研究亲密关系与自我接纳。新书《解锁亲密关系》全网热销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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